Friday, June 25, 2010

【轉錄】【串聯】]劉政鴻,你可以收買媒體,但是你無法收買部落客!


這樣的事情竟然在台灣發生!?

以下節錄自「當怪手開進稻田中...
以怪手紋身的稻田?

2010.6.9,相信對苗栗竹南大埔的居民絕對是個永難忘懷的日子。

6.8下午,縣府運來水泥拒馬阻斷大埔地區通外道路,並施行交通管制,當地居民發覺後,緊急連絡立委、議員前來協調,縣府態度強硬不予理會,直到傍晚才開放一條通道供民眾出入。

6.9凌晨三點多,警備車載來二百多名員警,同時到來的是二十多輛怪手、鏟土車,還有救護車,帶頭者按圖索驥,四處佈置警力與怪手,時間一到同時出動,令不及防備的居民手足無措,無法相互支援,接到訊息的媒體在外圍即被擋下不得進入。

怪手直接開進休耕或再一個多月就可收割的稻田,或開挖或推土,甚至只是在稻田裡繞幾圈就開走,部份居民隱忍不敢阻止,按耐不住的居民責罵員警和工程人員,招致而來的是稻禾被鏟除得更徹底,及與員警在稻田旁追逐後,立即被優勢警力制服受傷,一位憤怒的農民提言要放火燒怪手,換來的是稻田被鏟成平地,幾乎看不到還站立著的稻禾。

一位婦人孤身站在怪手旁不肯離開,遭十幾位男、女員警包圍,僵持一陣後即被拉走,旁邊一台攝影機持續記錄整個過程,搜證員警好奇地問:「她是你的誰?」,只聽到一句男孩子微弱的聲音:「我母親!」...



相關連結:
[串連]劉政鴻,你可以收買媒體,但是你無法收買部落客!
竹南大埔,怪手挖田事件懶人包
兩百年祖傳良田,苗栗縣政府怪手強奪
強制徵收猶未盡,稻穗成灰淚未乾
當怪手開進稻田中...
良田換工廠?農民住墓地?
劉政鴻縣長,你的霸氣是什麼顏色?
[Miaoli] 縣長說,你們的生活是垃圾
[F.$.$] 苗栗縣長劉政鴻的五星物語
農民扶稻,雷劈怪手─竹南大埔反暴力徵收
哭泣的六月九日──竹南大埔危城記
徵收不成 苗政府乾脆剷平農地
苗縣府大動作不見報 居民嘆:簡直像戒嚴
對不起,窯被拆了

繼續閱讀...

Wednesday, September 30, 2009

【快訊】許志永於8月23日交保獲釋

許志永於8月23日交保獲釋。 莊璐也與已獲保釋並於8月26日與家人連絡,但據了解行動和通訊仍受到監視。


繼續閱讀...

Tuesday, September 29, 2009

連署書:帶許志永和莊璐回家

帶許志永和莊璐回家 連署書 2009.8.14 參與連署請按此
讓我們真誠對待我們的法律,我們的同胞,我們的政府、我們的民族的過去。不管歷史曾經給多少人造成了傷害,不管你如何懷疑眼前的現實,不管未來面臨多少艱辛。讓我們行動起來吧!有了行動才有進步的可能。」~許志永

我們呼籲中國政府應盡快釋放許志永與莊璐

在北京提供法律援助的非政府組織公盟法律研究中心(簡稱公盟),其負責人許志永與工作人員莊璐在2009年7月29日(三)清晨五點被北京公安國保人員以「涉嫌偷稅」罪名帶走,目前羈押於北京第一看守所。參與連署請按此

*最新補充:許志永於8月23日交保獲釋。公安並對許告知莊璐於8月22日獲得保釋,然而到目前為止公盟人員完全無法與莊璐取得聯繫,仍處於失蹤狀態


公盟遭打壓之事實


他們進一步註冊成立「北京公盟諮詢有限責任公司」,做為一個以法律研究和個案援助為主要內容的非營利組織。(在中國,民間組織或NGO在民政登記無門的情況下,只能選擇工商註冊,以「公司」面貌出現。)

公盟因為中國政府不允許民間組織或NGO登記,只能以工商部門登記註冊為納稅企業。7月14日,公盟接到稅務部門對其下法律研究中心的逃漏稅行政處罰通知,擬追繳及處罰漏稅人民幣142萬多元。 這對平時依靠外界捐款才得以維持運作的公盟是一大打擊。7月17日,北京民政局再以「未經登記,擅自以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義展開活動」為由,發文取締公盟的下屬法律研究中心,並同時採取查抄行動。

公盟部分成員被限制參加聽證會

7月24日民政局對公盟的第一次聽證會舉行,但是採閉門聽證的方式,許多公盟的成員被軟禁在家中,只有部分成員出席。
7月30日是國稅局對公盟的聽證會,而前一天(7月29日)許志永博士被公安拘押。

公盟欲繳罰款,北京稅局拒收

依照中國刑法規定,補繳稅款者無需追訴刑事責任。 8月10日下午,公盟成員到地稅局和國稅局申請繳納罰款,但皆被以無法定代表人許志永的簽字不得交稅為理由拒絕。

對許志永博士和莊璐女士的拘留,我們對中國政府有以下的訴求:

一、聯合國於1998年通過人權捍衛者宣言,強調任何人無論是身為個人或與他人結社在國內或國際間都有權組織非政府組織並基於和平促進以與保護人權及基本自由之目的,要求、接受和運用資源,更明文指出國家應採取所有必要措施確保每一個人均受到充分適當之公權力保護,以免因其正當行使人權捍衛者之權力而受到任何暴力、威脅、報復、法律上或實質上之歧視、壓迫或其他恣意之行為,中國政府身為聯合國會員,應遵守國家之義務,避免違背這項宣言。

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中國政府應依據憲法的規定保障人民,給予公盟及其他社會團體自主活動的空間。

三、北京市地稅局與國稅局應依法行政,立即接受並積極協助公盟履行相關稅務行政處理和處罰決定,以使北京公安局釋放許志永博士及莊璐女士。

四、近來北京政府對維權人士及維權團體的打壓日益嚴重。凡是合法的維權運動皆有助於法治社會的建設,北京政府應立即停止對維權人士不當的壓迫。

五、從7月29日至今,公盟與許志永博士及莊璐女士的家屬至今尚未收到拘留書。外界至今無法得知任何許志永博士及莊璐女士的訊息,律師也無法與其取得聯繫。北京公安局應依照中國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通知家屬,並使家屬能夠得知兩人在拘留所內的情形。並儘快調查案情,若無拘留必要,應釋放許志永博士及莊璐女士。
參與連署請按此

中國網民目前寄出數千張『許志永,你媽媽喊你回家吃飯』想要將許志永博士從看守所裡喊回來。我們希望台灣人民也一同關切許志永博士和莊璐女士、公盟,以及中國被打壓的眾多維權人士和團體,參與連署,「帶許志永和莊璐回家」!

連署發起人
張鐵志(作家)
黃文雄(台灣人權促進會顧問)
黃默(東吳大學端木愷講座教授)
薛欽峰(台北律師公會人權保障委員會主委,律師)
林峰正(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律師)
林佳範(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
魏千峰(律師、東吳大學法律系兼任副教授)
林世煜(台灣真相與和解促進會常務理事)
林保華(時事評論員 )

Freddy Lim(台灣青年逆轉本部會長)

吳志光(輔仁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林欣怡(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
馮喬蘭(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
孫友聯(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
蔡季勳(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
札西慈仁(圖博(西藏)青年議會台灣分會主席)
楊宗澧(台灣自由緬甸網絡發言人)
方潔(台大法律系四年級)

***我們對許志永博士及莊璐女士展開連署,預計在8月29日(即拘留滿一個月)完成連署,並將連署呈交與中國總理溫家寶、北京公安局、北京民政局、北京地稅局、國稅局、公盟等單位以及許志永博士和莊璐女士的家屬表達我們對本次事件的關切。
參與連署請按此

背景參考資料
關於許志永
1973年生於河南省民權縣。蘭州大學法律系碩士,北京大學法律系博士。2003年因孫志剛事件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同滕彪、俞江兩位博士遞交建議書,指出當時仍在施行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違憲,該制度因而被廢除。同年成立陽光憲道研究中心。11月當選為北京市海澱區十三屆人大代表,為北京第一個獨立身份參選當選的區人大代表。
2004年協助南方都市報案總經理喻華峰的案件。關注愛滋病問題,組織北京動物園搬遷的研討。
2005關注上訪問題,並開始處理河北承德四公民冤案。這是一個四位農民先後被判過五次無期徒刑或死刑的奇特大案。但是,以許志永調查和掌握的證據,他們是無辜的。他甚至找到了真凶的相關線索,已經提交給了司法部門,要求複查。直到目前,仍在為此奔走。
2006為陳光誠案辯護,但開庭前夕被控竊盜而被拘留
2008處理三鹿奶粉受害者之賠償問題。探訪黑監獄營救訪民。
被評為2003年度中國十大法治人物、改革開放30年影響社會進程120位代表人物、南方人物週刊十大青年領袖。

關於公盟
公盟的前身是2003年由許志永、滕彪、俞江三位北京大學法學院博士以及維權律師張星水創立的陽光憲政社會科學研究中心,2005年六月改名為公盟,工商註冊為北京公盟諮詢有限責任公司。公盟本應到民政局註冊為社團組織,可是一直不被允許,只能以工商部門登記註冊為納稅企業。公盟的口號是“為了公共利益”,以建立約束權力的民主法治制度為目標,能夠理性、建設性地推動中國的民主、法治和社會正義。
公盟協助眾多敏感案件,替當事人打無償官司,例如孫志剛收容致死案、毒奶粉案、胡佳案、鄧玉嬌案。公盟的經費是外界捐款,財務公開透明。另外,其下有一法律研究中心,研究中國有違憲之虞的法律並向人大提出釋憲。
參與連署請按此
聯絡人:方潔
聯絡方式:piggy61235@gmail.com


繼續閱讀...

Tuesday, September 15, 2009

連署人名單


繼續閱讀...

Wednesday, August 26, 2009

許志永獲釋“無名”維權人士命運何去何從?

記者: 燕青
華盛頓Aug 25, 2009
國際間對中國政府決定在日前釋放維權人士許志永表示歡迎,但是提醒各界,中國普遍的人權狀況、尤其是那些不那麼著名的維權人士、上訪人士、以及他們的處境仍然急需各方的大力關注。
國際人權組織、總部設在紐約的人權觀察亞洲部負責人蘇菲.理查森博士說,許志永等人獲釋是好事,但是,這並不等於中國政府對待公民社會在總體態度上有了根本的改善。

許志永的同仁、北京另外一位維權律師滕彪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分析說,當局釋放許志永是在權衡中國國內的呼聲、國際輿論、以及馬上到來的國慶60週年等因素之後,認為釋放許志永付出的代價最小,也就是說,在當局看來最合算。

許志永被關押期間,他的案子得到了來自全球各界的高度重視和關注。除了媒體的廣泛報導之外,美國主要報紙之一華盛頓郵報還特別刊出社論,要求中國政府放人。

*其他被關押維權人士命運如何?*

但是,在許志永獲得自由之後,人們不禁想到,那些相對默默無聞的維權人士、上訪人士、以及其他遭到打壓、關押、判刑的人士,他們的命運何去何從?

北京一位女性維權人士、經常敢於站出來替訪民說話、但是並不那麼“有名”的周莉兩個星期前遭警方逮捕之後就一直沒有消息,她的1歲8個月大的孩子現在也見不到媽媽,只由保姆來全職代看。

在上訪過程中認識周莉的北京西城區居民李立榮女士星期二對美國之音說:“到今天都已經有兩個星期了,好像已經是第14天了,始終等著,也沒消息;她的孩子一直在保姆那兒,我原來也是幫她帶孩子,她有事以後,警察就不讓接孩子了,警察在保姆那兒,直接看著孩子。”

*周莉被關押 官方尚無正式“說法”*

周莉8月12號早晨被警方帶走。之後,李立榮女士只能去到保姆家看一看還不到兩歲的孩子,不能像從前一樣把孩子帶回到她的家裏。她介紹了警察在保姆住的地方執行看守的情況:“他們就在衚同口兒那兒,有一房子,有椅子,他們就坐在那兒看著。”

李立榮曾經和周莉一道到湖北巴東等地,就鄧玉嬌等維權個案努力了解真相,並在網上發出強烈的救援呼籲。李立榮說:“大家去一塊兒幫忙,網友們的呼籲,鄧玉嬌才沒判死刑嘛!”

周莉在鄧玉嬌一案的審理過程中、在許志永所在的公盟被取締之後、在胡佳被軟禁期間、以及在北京地區強迫拆遷過程中都勇於直言,關心他人的命運。

這次她為什麼由公安帶走,熟悉她的人說,官方到現在還沒有給出正式的“說法”,只是聽說人現在關在北京崇文區看守所。李立榮女士說,這個消息還是從崇文區看守所出來的一位人士那裏得知的,但是想要進一步了解詳情非常不容易。

李立榮女士說:“出來這個人跟我說了她在哪兒;我們想要了解一下具體情況,但是要跟這個人聯繫就再也聯繫不上了;可能也許出來以後,他不敢多說,也許政府給他施加了壓力。”

*法律規定關押以後及時通知家屬*

美國之音記者打電話到北京崇文區派出所。

記者:“派出所要是去抓一個人的話,一般會不會都給家人留個條子?或者說這個人帶到哪兒去了?為什麼給他(她)帶走?”

派出所官員:“按照法律規定,應該在24小時、或者多少小時之內通知這個人的所在單位和他(她)的家屬。”

電話打到位於北京郊區大興縣的崇文區看守所,也被告知,只有直系親屬可以憑著身份證到看守所查詢。

看守所官員也表示,一般情況下都會通知家屬的,但是一些涉及國家機密案件除外:“一般情況都會通知,除非案子是涉密案子。”

看守所的這位官員說,之所以在牽扯到涉密案件時,根據法律規定,可以暫時不通知家屬,是因為怕影響審理程式。

維權律師滕彪說,中國政府對什麼是國家機密從來都沒有一個具體的解釋,而且一般民眾根本是接觸不到所謂國家機密的;“涉及國家機密”往往只是被用來掩人耳目而已。

*“無名”維權人士急需各界大力關注*

雖然許志永獲得自由讓滕彪和其他維權人士都感到很高興,但是,包括滕彪在內的分析人士對當局將如何對待、審理那些非著名案件和個人並不感到樂觀。

滕彪說,這些沒有“名氣”的個人、還有他(她)們的案子在沒有外界充分關注的情況下中國政府方面依法辦事的可能性就更低了。他說,希望網民、媒體、以及社會各界對他們給予更多的關注和呼籲,“讓更多的人知道他們做的事情,媒體有更多的報導,會有幫助”。




繼續閱讀...

他寫給中國的情書

方潔(台大法律系四年級 )
(我上個星期寫好這篇文章投稿,因許志永博士已被釋放報社不予刊出,心想作個紀念也好,所以放到這兒來。)
中國維權律師暨民間法律援助機構公盟負責人許志永在2009年7月29日清晨以公盟有偷稅嫌疑之名被北京公安帶至看守所拘留。這段期間,中國香港及台灣的網友、民眾各做了許多聲援,歐美媒體和人權組織也有報導及關切。
我們每天都不安的討論著:許志永和一同被拘留的公盟財務主管莊璐何時會被釋放?我們心裡沒個準。儘管看到了聲援活動不斷出現,各界關注也愈來愈多,但同時,我們也太了解中國政府執法的恣意。公盟認了官方做出的欠稅和罰款的行政處罰並打算履行,地稅局以卻荒謬的「沒有公盟法定代表人許志永的親筆簽字」為由拒絕。公盟透過郵政匯款繳清罰款後,又在8月17日接到吊銷其營業執照的行政處分書。隔日許志永和莊璐也正式被逮捕(7月29日到8月18日這段時間的逮捕是「非正式」的逮捕?這也堪稱是中國獨特的司法現象),可能會面臨7年的有期徒刑。
這幾天我們看到太多震驚、太多不公平,以致於我們對中國政府一再的失望。但我想,即使是現在,許志永也絕對不會失去對一個更美好的中國出現的期待。
將近20年前,許志永在旅行時結識了一個朋友,在旅行結束之際他托朋友幫忙買票,對方拿了錢就一去不返。他沒有憤怒,只是感到悲傷。他知道這個社會因為歷史的悲慘經歷,生病已久,充滿了相互欺騙和冷漠。可是每眼前出現一雙無助疲憊的蒼涼雙眼時,許志永仍然毫不猶豫的奉獻。
曾經,在美國,當許志永看到耶魯校園中關心中國人權的海報、同學們詢問中國民主法治的狀況,或是教授對中國的貧窮鞠一聲同情的嘆息,總讓他不甘和難過。那個他深愛的國家有太多傷痕渴望被撫平,有太多不公不義需要被聲張,有太多苦難等待被拯救。所以許志永返回中國持續他的志業,他多次為了拯救關在黑監獄的訪民而被毆打;他為冤民找尋真兇線索,疾呼司法部門重新調查審理;甚至在中國十分敏感的毒奶粉案,他也挺身為受害家屬辯護。 他紀錄在blog中,對含冤被告的不捨,對上訪人民的心疼,還有他對中國的深刻愛情。
許志永以法律為武器,希望為中國建設出一個公正的制度,開創一個真正和諧的社會。當阻止溫和改革的暴力朝向他們攻擊時,許志永告訴他公盟的夥伴們:承受住那些暴力,按照法律的規矩來,我們是來受苦的。他從來不憎恨也不會失望,他讓中國改變,他也相信中國會繼續改變,變成一個他期望的美好國度。許志永現在仍然相信著,即使在獄中,憑著他對這個民族、這個國家的期許。
這些點點滴滴都是許志永寫給中國的情書,但看到許志永現在的狀況,我不禁要問一句:中國,妳收到許志永給妳的情書了嗎?



繼續閱讀...

Friday, August 21, 2009

知識分子呼籲 釋放公盟許志永

2009-08-22 中國時報 【黃淑嫆/綜合報導】
北京維權組織「公盟」負責人許志永被以「偷稅罪」逮捕,法學家江平、經濟學家茅于軾、作家章詒和、維權律師張思之、人文學者錢理群以及知名編輯許醫農等六名知識分子,十九日在網上發表《呼籲政府妥善解決公盟事件》公開信,質疑中國當局此舉有「蓄意構陷」之嫌,呼籲應妥善解決,釋放許志永。
《美國之音》報導,公開信對許志永被以涉嫌偷稅而遭逮捕一案提出了幾點疑問:偷稅認定是否正當,額度是否正確?繳納罰款期限未到,就逮捕法人是否應當?聽證會期間,將許志永刑事拘留,是否合理?為什麼急於將許志永逮捕?公盟繳納稅款被拒,是否應該?

 逮捕行為被疑蓄意構陷

公開信認為,中國當局並未循正常的司法途徑處理「公盟」偷稅事件,因此,他們「有理由懷疑政府此舉無關公盟是否偷漏稅,而是蓄意構陷,旨在以治公盟偷稅罪為藉口,以逮捕和刑事處罰許志永先生個人,取締公盟組織為手段,摧毀公盟,打擊國內NGO組織,以收全面阻撓和破壞發育和成長中的公民社會之效」。

連署人之一的經濟學家茅於軾說,「這件事很顯然是政府刁難」,「胡錦濤說不要折騰,這就是個折騰」。他表示,「公盟」是個理性、客觀、公正的民間維權組織,他們在民眾和政府中間扮演重要的緩衝作用。然而,如果這樣一個機構都被打壓掉了,老百姓就直接面對政府了,這對政府實際上沒有好處。

 政府刁難打擊公民社會
《往事並不如煙》作者章詒和表示,過去她並未參加《零八憲章》的簽名,但是這次她覺得很有必要。章詒和說,「許志永犯了什麼罪?如何作調查?諸如此類,一切都是未知數。忽然被抓了,忽然又逮捕了,補交錢也不收。偷稅漏稅的事多著呢,中國高官的子女偷稅漏稅還少嗎?我感覺到很不公。」

曾任「四人幫」辯護律師的張思之表示,如果僅僅是一筆稅的問題,中國當局似乎不必採取這樣極端的措施,「我們的理解是可能與許志永過去處理的一些問題有關」。

許志永在二○○三年與眾多維權律師一起創辦了非盈利性的公益組織「公盟」,參與協助許多重大維權案件的訴訟,包括使中國收容制度廢除的孫志剛案,以及去年的三鹿毒奶案等。




繼續閱讀...